“洋面孔”赶场国家非遗马街书会:“这真是难忘的经历”******
(新春见闻)“洋面孔”赶场国家非遗马街书会:“这真是难忘的经历”
中新社河南宝丰2月3日电 (记者 韩章云)“一日能看千台戏、三天胜读万卷书。”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马街书会3日在河南宝丰鸣锣开唱。这项传承七百余年的民间曲艺盛会今年吸引多位外国观众前来赶会,切身感受中国曲艺的魅力。
马街书会位于河南宝丰县城南7公里的马街村,是中国民间规模宏大、形式独特、内涵丰富的说书(表演)大会。
2月3日是中国农历正月十三,马街书会的正会日子。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曲艺人负鼓携琴汇聚于马街村开阔的麦田里,以天作幕,以地为台,打起简板,拉起琴弦,说书亮艺。听书爱好者扶老携幼,从四面八方赶来。
赶会者中,金发碧眼的克莱夫十分引人注目。一向喜爱中华传统文化的他在朋友的带领下第一次赶场马街书会。他不时按下相机快门,记录曲艺人生动的演出形象。
“我来自英国,目前是河南洛阳一所高中的英语教师,也是洛阳女婿。”克莱夫说,在中国居住的十多年,他喜欢用摄影的方式记录各地独特的人文风貌,这次参加马街书会,让他倍感震撼。
“难以想象艺人们用简单的乐器就能凑出欢快的曲调,虽然我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但是那种快乐的氛围感染着我。”克莱夫告诉中新社记者,为了真实感受曲艺人在马街书会期间的生活状态,2日晚间,他和各地的曲艺人一起住在“艺人之家”,“这真是难忘的经历。”
当日,来自非洲津巴布韦的姑娘裴心,在朋友的陪伴下一早就从临县赶到马街书会。会场百花齐放的曲艺展演、喧闹的锣鼓队、精彩的舞龙舞狮表演,令她目不暇接。
已在河南生活多年的裴心表示,马街书会就是她心中的“中国狂欢节”,这场曲艺盛会将原本就热闹的中国春节推向了高潮。“马街书会场面宏大,我在这里听到不同的乐曲,非常开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德国留学生无名则是有备而来。2日,他专程赶到被誉为马街书会“活化石”、103岁的曲艺人余书习家,听老人弹三弦,请教马街书会历史。此经历被无名拍成短视频呈现在网络平台上,受到众多网友点赞。
3日,无名在马街书会现场观看了历届“书状元”展演、两个剧团“对戏”,还见到中国著名评书艺术家刘兰芳现场说《岳飞传》。在无名看来,麦田上的马街书会热闹又接地气,他期待以后能更多地参与其中,学习中国曲艺,“毕竟现在学习中华传统文化就是最大的‘潮’”。(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